9月15日24时天津下汛
本报讯(记者王睿)依据《天津市防洪抗旱法令》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水情及气候情况,市防办定于9月15日24时起防汛转入日常作业。
鉴于近年来我市强降雨突发性强、强对流气候多,极点气候多发频发趋势显着,各单位要持续重视气候改变,遇突发强降雨气候,第一时间发动预案,全力做好防汛防洪和应急排水。市防指市区分部办公室、各区防办持续安排做好非汛期建成区排水作业,市防指防潮分部办公室及相关的单位持续安排做好防潮作业,蓟州区防办持续安排做好山洪灾祸防护。各物资办理单位鄙人汛后及时弥补耗费物资,保养检修防汛设备,持续做好根底保证。